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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清算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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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财社〔2017〕29号

       镇(街)财政所(局)、卫生院、人民医院社区中心: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财政补助清算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17]26号),下达我市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财政补助清算资金75.22万元。经研究,按各镇(街)人口比例对本经费进行分配。现下达你单位2017年中央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元(详见附表)。该资金列入2017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040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科目。


附件: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财政补助清算资金分配


鹤山市财政局        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6月12日


附件

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财政补助清算资金分配表

填报单位: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金额:元

镇(街) 

2015年末常住人口(人) 

2017年下达清算资金

 合计 

502,400

752200

沙坪街道


沙坪街道卫生院

137,804

206322

人民医院社区中心

62,325

93314

雅瑶镇

雅瑶镇卫生院

39,437

59046

桃源镇

桃源镇卫生院

26,293

39366

龙口镇

龙口镇卫生院

37,176

55660

古劳镇

古劳镇卫生院

36,143

54114

址山镇

址山镇卫生院

37,980

56864

鹤城镇

鹤城镇卫生院

32,655

48891

宅梧镇

宅梧镇卫生院

33,802

50609

共和镇

共和镇卫生院

41,961

62825

双合镇

双合镇卫生院

16,824

2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