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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四个聚焦”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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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财政积极落实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工作,着力解决涉农资金管理领域持续存在的条块分割、交叉重复、上下权责不匹配等问题,促进涉农资金由分散到集中、从低效到高效转变,支持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一、聚焦“改革”,推进资金统筹整合

  2019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工作。7月底,成立了由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组成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领导全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综合协调,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协调机制,推动改革实施。同年8月,在进一步完善《关于鹤山市本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山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解决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性问题,切实加快涉农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目前,市财政正在草拟《鹤山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二、聚焦“统筹”,加强资金管理使用

  2019年,为顺利完成省下达的任务清单,市财政统筹安排各级涉农资金共计6,868.603万元,其中,省级涉农资金5,469.607万元,市级涉农资金1,096.296万元,县级涉农资金302.7万元。截至2019年底,省级涉农资金已使用5,039.3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92.13%,省级13个约束性任务也已全部完成。2020年,省级下达我市涉农资金4,404万元,其中,第一批4,056万元,第二批348万元,已全部分解至具体项目,并按要求向省进行报备。此外,针对资金支出慢等问题,重点围绕乡村振兴项目审批和资金拨付流程,包括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投资评审、报账制等存在的难点痛点,进一步强化涉农资金预算管理权责,在优化涉农资金审批流程的基础上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三、聚焦“谋划”,做好项目申报储备

  2019年10月,根据工作部署,我市严格按照突出重点项目、突出硬任务、突出成熟度和确保2020年形成实际支出的“三突出、一确保”和轻重缓急原则,按时做好省级涉农领域预备项目入库报送工作,共申报2020年省级涉农领域项目117个,资金合计10,158.11万元。同时,各涉农部门按要求提前编制预算项目库,确保资金下达后可及时分配使用。此外,我市积极提前研究2021年重点储备项目方向,为明年项目储备做好准备。

  四、聚焦“重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今年,根据省下达我市的4个2020年度涉农领域省对市县考核事项任务目标,我市已全部进行分解、细化,共统筹资金7,056.53万元,其中,省级涉农资金4,771.30万元,市级涉农资金1,057万元,县级涉农资金1,228.23万元,预计年底前可完成全部考核任务。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我市自选年度亮点任务,目前已基本完成项目的工程建设工作。其中,2018年共2.87万亩,已完成龙口镇三洞村、龙口镇福迳村、雅瑶镇、古劳镇和宅梧镇五个项目的单项验收;2019年共1.03万亩,已完成古劳镇项目的单项验收;2020年第一批共0.79万亩,已完成雅瑶镇项目的单项验收;2020年第二批共0.6万亩,目前正处于设计阶段。二是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安排资金145万元用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技术服务费,提高项目科学性、可行性,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三是“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我市将根据省正式下达的建设任务加快开展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相关工作,争取全部项目于6月底前动工建设。目前,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正有序开展,养护里程为489.605公里。四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认真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单位统计工作,研究制定基本农田保护分配方案,工作经费将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后续管护、农村土地整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