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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4MB2C9358XB/2026-00196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6-05-13
名称: 鹤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址山镇新莲村上高坊股份经济合作社)
文号: 鹤自然征预公告字〔2026〕11号 发布日期: 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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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址山镇新莲村上高坊股份经济合作社)

发布日期:2026-05-13  浏览次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鹤山市址山镇新莲村上高坊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省道S532址山苍华村至新基村段(K46+708~K47+803)改建工程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鹤山市址山镇新莲村(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0280公顷(0.4200亩)。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7日。

  五、工作安排: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7日,鹤山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征收土地、拆迁的具体工作由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专此公告。


附件:省道S532址山苍华村至新基村段(K46+708~K47+803)改建工程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鹤山市址山镇新莲村上高坊股份经济合作社


公告发布单位:鹤山市人民政府

征地实施单位: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