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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4MB2C9358XB/2025-00381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12-08
名称: 鹤山市2024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文号: 鹤自然资征地字〔2025〕97-99号 发布日期: 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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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2024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08  浏览次数:-

鹤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鹤自然资征地字〔2025〕9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鹤山市2024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126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为了实施城镇建设规划,拟征收位于鹤山市鹤城镇坪山村的集体土地,用于排水用地用途。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鹤山市鹤城镇坪山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鹤山市鹤城镇坪山村河南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6093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1月8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鹤山市2024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12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公告发布单位: 鹤山市人民政府

征地实施单位: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

鹤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鹤自然资征地字〔2025〕9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鹤山市2024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126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为了实施城镇建设规划,拟征收位于鹤山市鹤城镇坪山村的集体土地,用于排水用地用途。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鹤山市鹤城镇坪山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鹤山市鹤城镇坪山村水心洞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107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1月8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鹤山市2024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12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公告发布单位: 鹤山市人民政府

征地实施单位: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

鹤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鹤自然资征地字〔2025〕9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鹤山市2024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126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为了实施城镇建设规划,拟征收位于鹤山市鹤城镇坪山村的集体土地,用于排水用地用途。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鹤山市鹤城镇坪山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鹤山市鹤城镇坪山村瓦瑶排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115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1月8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鹤山市2024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12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公告发布单位: 鹤山市人民政府

征地实施单位: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

  附件1:鹤山市2024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pdf

  附件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鹤山市2024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附件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pdf

  附件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