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城市居民老年化的不断攀升,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成为日益凸显的问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立足当下、利在长远”的民生工程。
自2020年12月沙坪街道第一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动工建设起,至今已有37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办理了开工手续,其中26个已投入使用,完成财政补助9个。在加装电梯过程中,社区、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均对各业主遇到的问题给予指导分析并提出可行性对策,同时,各居民区党组织坚持“党建引领+居民自治”的形式,各方主动作为、合力推进,提高了居民加装电梯的积极性,让越来越多的居民收益,努力实现更多居民的“加梯梦”。
沙坪街道对新开工、在建、完工的每部电梯的各环节进行跟踪监督指导,时刻把工程质量和安全放在心上,严把质量安全关,监督施工单位做好警示牌、围挡等安全措施,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完善体制,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保障居民日常出行安全。
加装前后对比图
小电梯,大民生,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民生渴盼、便捷为民的必要之举,是提高生活品质、满足美好生活需求的暖心之举,也是适应人口老龄化需要的应时之举。今后,沙坪街道办将积极推进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工作,加大对加装电梯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强业务指导和纠纷调解工作,让加装电梯工作顺利开展,切切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让老城区“浴火重生”,焕发老城区新活力,助力鹤山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鹤山高质量发展。
政策链接:
根据鹤住建〔2023〕37号文件通知,《鹤山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办法》的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5月31日,将进一步推动鹤山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开展。
一、加装电梯申请流程
(一)拟加装电梯住宅业主代表(或委托人)向楼房所在管理范围的居委会申请。
(二)居委会向规划部门呈报业主所报送的资料。
(三)规划部门审核加装电梯是否符合规范规定。若加装电梯符合技术规定的,业主代表(或委托人)需完成业主收集意见(即业主同意书),呈报居委会。
(四)完成以上审批程序的,居委会将本楼梯电梯加装情况进行批前公示。
(五)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申请人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但应到辖区镇街办理开工建设信息录入手续。
二、财政补助办法
(一)申请条件
本办法实施有效期内,完成验收备案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
(二)申请程序
申请人在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后向所属镇(街)提出申请。所属镇(街)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予以核实,并联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鹤山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申报表》上加具是否同意申请补助的意见。申请材料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按相关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三)补助标准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每台增设电梯补助10万元;六层及六层半住宅每台增设电梯补助9万元;五层及五层半住宅每台增设电梯补助7万元;四层及四层半住宅每台增设电梯补助5万元。可通过以下方式分配:
1.按增设电梯出资比例分配补贴各业主;
2.作为电梯检测、维修资金使用;
3.对低楼层受影响的业主进行补贴。
供稿:罗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