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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鹤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4007085545E/2024-00084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鹤山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9-09
名称: 关于同意张春丽等3名同志公务员试用期满任职定级的通知
文号: 鹤司【2024】22号 发布日期: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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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张春丽等3名同志公务员试用期满任职定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9  浏览次数:-

各股室、处、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张春丽、区凝希、连乾志三名同志试用期已满一年,经考核和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张春丽同志任鹤山市司法局办公室一级科员;

  区凝希同志任鹤山市司法局鹤城司法所一级科员;

  连乾志同志任鹤山市司法局鹤城司法所一级科员。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