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37号文)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广东省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粤人社函〔2011〕4529号)精神,现将经初审合格人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5日止,公示时间7天。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来电或直接到我局社会保险关系股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0750-8933180
237公示名单
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