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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4557319510D/2025-00334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7-11
名称: 鹤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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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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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邹前超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鹤劳人仲案字〔2025〕第690号),已于2025年7月7日作出《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本公告自挂网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鹤劳人仲案字〔2025〕第690号《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内容如下:

  关于申请人邹前超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根据申请人邹前超的撤回仲裁申请,经本委审查,现已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特此通知。

鹤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