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增强劳动者维权意识,4月25日上午,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广东五邑律师事务所上线《鹤山早晨》全媒体法治栏目“法治鹤山”,聚焦企业、劳动者最关心的工伤认定情形、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何维权等问题,为广大市民带来一堂生动实用的法治公开课。
直播中,资深法律顾问胡秋仙律师和余颖诗律师结合真实案例,深入解读《工伤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针对“上下班途中绕道买菜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建筑领域包工头招用的工人受伤能否认定工伤”等热点问题,对“应当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的情形进行详细阐释。市人社局工伤保险股李股长同步讲解工伤的申请流程和时限规定等工伤保险制度,引导广大的劳动者树立维权意识。同时,法律顾问也从司法实践角度提出维权建议,提醒劳动者注意证据留存、用人单位要注意规范用工管理。
此次电台直播是鹤山市人社局“法治惠民”系列的生动实践,通过与电台主持人“你问我答”的形式,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展开讨论,由业务股室负责人和律师共同析法,并提供实用的法律建议,帮助群众明晰权益,切实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鹤山市人社局将持续创新普法形式,积极构建“精准普法、多元调解、高效维权”三位一体的劳动保障法律服务体系,切实筑牢劳动关系法治屏障,让法治阳光温暖民心。
【工伤认定小tips:】
1.工伤申请流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可以到市人社局工伤认定前台领取,或者在广东省政务网下载);
(2)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申请工伤时限:
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申请相关工伤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可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1年未提出申请,需由职工证明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否则人社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3.建筑工程领域,很多时候由包工头招用工人进入工地工作,工人在工地工作过程中受伤。由谁承担工人的工伤保险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若包工头个人因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其招用的人员因工受伤,由具备用工资质的用工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
4.案例分析:
①职工叶某下班后先去市场买菜,买完菜后在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叶某所受到的伤害是否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必需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可视为“上下班途中”。职工叶某下班买菜后再回家,其买菜的行为属于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活动,如叶某在此次事故中认定非本人主要责任,其受伤的情形应当认定工伤。
②长时间办公导致腰椎间盘突出,是否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患职业病的职工可认定为工伤。职业病必须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要在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疾病范围。久坐导致的腰椎间盘突出,不在职业病范围内。因此,长时间久坐、伏案办公导致的腰椎间盘突出,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