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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鹤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4007085510U/2024-00287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鹤山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12-06
名称: 关于准予鹤山市方圆实验学校注销登记的批复
文号: 鹤民社〔2024〕90号 发布日期: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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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鹤山市方圆实验学校注销登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12-06  浏览次数:-

鹤山市方圆实验学校:

  报来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六、十七条有关规定,经研究,准予注销登记,请按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此复。



鹤山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