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7日,本公司在鹤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以“年产改性硅溶胶300吨、纳米硅防火液2000吨等新建项目”作为项目名称开展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网址链接为:https://www.heshan.gov.cn/zwgk/xxgk/hsslkz/gzdt/tzgg/content/post_3434174.html)。2026年5月13日,本项目名称变更为“江门科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硅溶胶类产品19500吨、硬脂酸盐类产品12000吨新建项目”,项目选址、用地规模等不变,主要对产品方案进行调整,特此说明。
一、项目概况
江门科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硅溶胶类产品19500吨、硬脂酸盐类产品12000吨新建项目选址位于江门市鹤山市龙口镇三凤村,总占地面积641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812.81平方米,新建2座丙类生产车间,配套设置蒸汽加热反应釜、天然气锅炉、过滤器、搅拌釜、过滤器、储存罐等设备,计划年产3500t改性硅溶胶、8500t纳米硅防火液、7500t电子CMP抛光液、7000t硬脂酸锌、5000t硬脂酸钙。
二、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iJus-cIXhWyIkUbkqhDNw?pwd=mvv6提取码:mvv6
如需查阅本项目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个人和团体。
四、获取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以及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新强 联系电话:13798647969 邮箱:156735377@qq.com
评价单位:广东绿家园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750-8770288 邮箱:jmhuanping@163.com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鹤山大道1008号之一至之五(自编303室)
江门科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