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整治“校园餐”安全管理不规范等乱象,严查监管不力、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师生在校合法权益,保障校园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6月起至10月,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6月至10月
二、整治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整治重点
(一)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政策执行等不到位,对食材采购、加工操作、定价收费等关键环节监管走过场、检查走形式等问题。重点监督纠治学校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体系不健全,学校管理责任空转,校长负责制、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等执行不到位,地方属地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行业管理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缺位、敷衍塞责等问题。对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不力、履行监管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学校食堂违规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公益性投入责任落实不到位,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
(三)学校违规招标校外配餐公司,存在暗箱操作等问题。
(四)学校食堂在食品及原料采购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收取回扣等问题。
(五)克扣、挪用、挤占、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和补助,私设“小金库”,违规在学校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补贴等问题。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混乱、违规白条入账、不按规定独立核算、降低学生餐食标准等问题;虚报冒领、违规挪用、克扣截留、贪污侵占学生伙食费和补助等问题。
(六)在学校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违规吃喝等问题。
(七)跨学期收取学生餐费、结余资金不及时或未据实清退,以及擅自调高食堂饭菜价格等问题。
(八)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
(九)学生及家长反映较为突出的“校园餐”质次价高服务差问题。
(十)学校食品食材采购、贮存、加工、供餐等方面不规范、不安全、不卫生,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食品留样等制度不严格,以及质量把控不合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到位等“校园餐”其他方面的问题。
四、重点整治内容举报反映方式
如发现存在以上问题的,请通过以下方式向学校(园)、学校(园)所在地的中心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举报,举报需提供具体线索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举报电话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20,下午2:30-5:00。
鹤山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