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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鹤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40070855614/2026-00001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鹤山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6-01-04
名称: 关于鹤山市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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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山市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通告

发布日期:2026-01-0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道路管理工作,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我市拟新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对设备所在点位公示,具体如下:

点位.png

  公示期为30日,设备将于公示期满后启用。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通告。



鹤山市公安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