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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鹤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4007085668F/2024-00098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鹤山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6-28
名称: 市财政强化“四个保障” 全力支持鹤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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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强化“四个保障” 全力支持鹤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4-06-28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鹤山财政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深耕主责主业,优化资源配置,以保障财源建设、提高资金效益、加强向上争资和促进财政管理改革四方面为抓手,着力夯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强化财源建设保障,抓好财政收入组织

  牵头组织成立抓收入专班,建立收入组织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会同各部门商讨研究财政收入组织工作重点,分析难点问题,制定切实有效解决措施。结合年度预算收入目标,制定抓收入工作计划,按月度分解税务、自然资源等收入征管部门以及各镇(街)收入计划,进一步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前瞻性和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确保收入平稳增长。1-5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697万元,为人大预算的33.1%,规模在江门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二;同比增长2.1%,增幅在江门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三。

  二、强化资金效益保障,抓好财政支出管理

  受收入不达预期和库款制约,市财政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三保”和重点支出。1-5月,全市安排民生类支出141,1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3%,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围绕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基本民生、绿色发展、区域重大战略等重点领域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卫生健康等领域支出占比较高。坚持节省资金办大事、办实事,出台《鹤山市本级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和非重点、非刚性的支出,严控政府购买服务、编外人员规模、无收益政府投资项目、新出台增支政策,推动财政资金资源向改善民生、推进“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等重点任务集聚。

  三、强化多层次对接保障,抓好向上争资争项

  积极承接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联系,每月收集各部门争资争项遇到的困难,梳理、交流争资争项先进经验,形成信息通报。为进一步加强向上争资争项工作,市财政局围绕省委、市委总体安排部署,以及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国家重大政策出台实施,尽快梳理本年争资争项工作指引至各部门,引导其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储备,落实专人跟进,加强与上级相关科处室的沟通衔接,在现行制度框架内争取更多项目补助,提高我市上级转移支付规模,缓解本级财政支出压力,腾出更多资金支持我市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县镇两级发展保障,抓好财政管理改革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乡镇自主管财理财意识,市财政本年拟结合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精神重新开展改革工作,重点调整镇级收入分成比例,确定硅能源产业园、精细化工园区等新增园区收入划分方式,逐步统一规范市镇两级支出责任划分,加大市本级对镇级人员支出、公用经费、基本民生项目等刚性支出的保障力度,加强镇级履职财力支撑,并探索强化对镇(街)的激励方式,调动镇级政府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做好资金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