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提请审批〈鹤山市址山镇新昆片区龙湾单元东部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送审稿)〉的请示》(鹤自然资〔2025〕2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鹤山市址山镇新昆片区龙湾单元东部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2025年10月13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批准该规划,请你局认真细化落实、组织实施。
| 索引号: | 114407840070853189/2025-0032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11-24 |
| 名称: |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鹤山市址山镇新昆片区龙湾单元东部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 文号: | 鹤府复〔2025〕197号 | 发布日期: | 2025-11-24 |
| 主题词: | |||
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提请审批〈鹤山市址山镇新昆片区龙湾单元东部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送审稿)〉的请示》(鹤自然资〔2025〕2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鹤山市址山镇新昆片区龙湾单元东部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2025年10月13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批准该规划,请你局认真细化落实、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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