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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观止》里的“人生智慧”】 二十七:如果国君失职,臣子就不必为他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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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古文观止》,品文言之美

  古今之精华,人生之智慧。


  《晏子不死君难》讲述的是齐国一个因君臣三角畸恋,导致崔杼弑君的丑闻。齐庄公(吕光)因为荒淫无道,私通大臣崔杼之妻棠姜,崔杼趁庄公与棠姜在家幽会时设局把他杀死,晏子把握君臣的分寸,三问三答,伏君之尸,尽臣之礼,却不为他殉职。

  晏子,名晏婴,齐国上大夫,与晋国叔向、郑国子产并称的政治家,长于辞令,几乎成为智慧的化身,给后人留下不少脍炙人口的故事,如晏子使楚、二桃杀三士、挂羊头卖狗肉等。在庄公年代,晏子还是一颗政坛新星,没有很大的名气,但在该事件的处理上已充分显示了他从政的智慧,赢得崔杼及家臣的尊重。在文中,他从君臣的责任和臣子的大义两方面给我们上了一课,深层次表达了他对忠的理解:“故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晏子的着眼点在社稷(国家),他认为“如果国君失职,臣子就不必为他尽忠”,这在当时是十分进步的思想。

  另一位重要当事人崔杼,又名崔武子,他虽然被庄公戴了绿帽,但他也不是等闲之辈。他辅佐了灵公、庄公、景公三代齐王,其中后两者都是他扶上位的,可谓权倾朝野。几年前,齐国棠邑大夫棠公去世,崔杼前往吊唁,结果在追悼会上与棠公遗孀棠姜对上了眼神,于是他不顾众人反对,坚决把这位漂亮又风骚的棠姜娶回家。但棠姜确实是红颜祸水,她再嫁给地位显赫的崔杼,并不满足,又与齐庄公私通。由于她太漂亮了,惹得齐庄公有事没事经常往崔府跑,为的是与棠姜幽会。有一次,齐庄公还拿着崔杼的帽子送人,结果这段风流韵事闹得满城风雨,无人不知。经过精心策划,崔杼故意引诱齐庄公进崔府,来一个瓮中捉鳖,在家里杀掉庄公。据史料记载,庄公请求和解,不答应,庄公又请求盟誓定约,也不答应,庄公于是请求到宗庙自杀,仍不答应。于是,“公逾墙。又射之,中股,反坠,遂弑之”,由此可见齐庄公的悲惨下场。

  听闻齐庄公的死讯,晏子连夜来到案发现场,“晏子立于崔氏之门外”。其实晏子只身夜闯崔府,有可能被崔氏怀疑是齐庄公的同党,从而被杀掉。但晏子此时却义无反顾,而是置生死于道外,恪守着一个臣子的本分,向崔杼家臣表明来意:并非只为了齐庄公一己之私而来,更是为了齐国的社稷而来。在接下来的这三段对话中,晏子把君臣的关系讲清楚了。君是国家之君,臣是国家之臣,作为臣子可以为国家死、为国家逃亡,但是不能为君的私事而死。齐庄公之死,与国家无关,是其私人的不道德行为所引发,所以晏子不死、不逃。

  从崔府家臣三问的语气来分析,其人曰:“死乎?”(“你想死吗?”)、曰:“行乎?”(说:“那么,你不逃吗?”)、曰:“归乎?”(说:“你不回家吗?”)崔府家臣从跋扈狂妄、咄咄逼人的态度,再到嘲讽蔑视,最后骄横之气彻底被灭了,最后一个提问,甚至主动给晏子找台阶下。

  晏子的回答,蕴藏着高超的技巧,他首先得把自己和齐庄公的关系厘清。君王是国家社稷的掌舵者,但齐庄公本身行为与国家社稷并不相干,也不光彩。臣子不单纯为了俸禄,而是为了社稷。厘清这点,对于崔杼来说,就表明了立场,消除了崔杼的思想顾虑,晏子不是兴师问罪的。在做好铺垫后,晏子进一步表达了对忠的认识,“如果君王是为社稷而死,那么我会去死,如果君王是为了社稷而逃,我会跟随。”晏子接着说:“若为己死,而为己亡,非其私暱,谁敢任之?”如果君王是因为私人恩怨而死,那么除了他私下宠爱的人,谁能承担责任呢?晏子将矛头暗指向崔杼,因为崔杼就是齐庄公十分宠信的人,更应为此事负责。有了前面的铺垫,晏子大义凛然,直指崔杼,置生死于度外,说道:“且人有君而弑之,吾焉得死之?而焉得亡之?将庸何归?”

  崔杼的家臣被他大义凛然的说话说服,开门让他进去。晏子“门启而入,枕尸股而哭。兴,三踊而出。”他在齐庄公尸体面前痛哭,并且行了“三踊”的丧礼。没有其他多余的言语或者行为,是一个臣子应尽的礼仪。

  晏子能够全身而退,没有惨遭杀害,一是缘于他过人的智慧,他既没有对齐庄公愚忠,也没有一开始就当众直指崔杼的罪责,其奉行的中庸之道堪称“教科书式的”。二是缘于他对君臣的认识。大臣的职责是告诫君主。晏子的语言非常独特、尖锐、含蓄、庄重、幽默。在不同的场合,晏子可以说不同的话,并收到预期的效果。在晏子看来,无论国君和臣子,都应为国家负责。齐庄公为了一个女人而被杀,死得其所,轻于鸿毛。晏子既不为他而死,也不因他而逃,这在当时是很有进步意义的。

  顺便交代一下,崔杼弑君后马上找到了太史伯,想将齐庄公之死改写成“昏君患病而亡”,以免日后遗臭万年。太史伯没有屈服于压力,在竹简上如实记载:“夏五月,崔杼弑君。”崔杼大怒,杀了太史伯。太史伯有两个弟弟,二弟太史仲也如实记载,也被崔杼杀了。崔杼警告太史伯的第三个弟弟太史季说:“你两个哥哥都死了,你难道不怕死吗?你还是按我的要求:把庄公之死写成得暴病而死吧。”太史季回答:“据事直书,是史官的职责,失职求生,不如去死。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做的这件事,迟早会被后人知道的,我即使不写,也掩盖不了你的罪责,反而成为千古笑柄。”崔杼无话可说,只得放了他。崔杼连杀了太史伯、太史仲两位史官,第三位太史季、第四位南史氏也依然前仆后继,秉笔直书。文天祥《正气歌》有曰:“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为了直书实录记史,齐国的太史们一个接一个地视死如归,用鲜血换得史书上的真话,用生命为代价维护了直书实录的史学传统!


作者:麦和幸 

责任编辑:雷满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