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0日,鹤山市政府召开市政府十六届173次常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充分认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重要意义,坚持全面、准确、深刻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内涵,将其作为提升县域公共卫生治理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健康风险的重要法治保障。二要抓好环境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原则,坚持落实干部职工定期体检、办公地点定期打扫、管理场所定期巡查,全面切断传染病产生、传播途径。要持续加强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管,督促落实防疫物资储备、定期清洁消毒、按时登记台账等工作,确保应对能及时、隐患早消灭、工作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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