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0日,鹤山市政府召开市政府十六届171次常务会议学习《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强调,修订《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依法推进全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条例》固化了近年来我省突发事件应对实践中的经验做法,聚焦了突发事件应对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了突发事件应对责任体系和应对措施,为统筹发展和突发事件应对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对依法防范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作出具体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一要深化认识。要深刻领会修订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各项制度创新、举措变化和具体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深悟透,切实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二要持续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与能力建设,加大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在人才支撑、科技赋能、装备配置、培训指导和业务帮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强化通信与应急广播保障,健全应急响应与处置机制,规范现场指挥部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启用、应急征用及个人信息收集等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安全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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