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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将于12月20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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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6日,鹤山市委书记刘志刚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会议研究决定,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于12月20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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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研究了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议题、日程,《市委常委会向全会作的工作报告》《中共鹤山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鹤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决定》《市委常委会 2022 年政治要件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市委常委会 2022 年抓党建工作情况报告》等。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和江门市委工作部署,动员全市上下抢抓机遇、埋头苦干,守正创新、团结奋斗,奋力开创鹤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其他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细就,市政协主席冯伟华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