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多部门联合举行校外教育培训政策宣讲会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审批工作,引导机构依法合规办学,10月27日上午,鹤山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广旅体局、科工商务局、消防救援大队五部门联合在沙坪街道办举办鹤山市校外教育培训政策宣讲会。我市近60所校外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宣讲会。

aa005bd4887d44cacbf3ff0e4bafb79.jpg

  宣讲会上,市教育局、市文广旅体局就广东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2023年9月印制的《广东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常用信息》“做好创业评估”“规范财务管理”“确保持证办学”“加强政策学习”等专栏作了详细的宣传和解读。市场监督管理局解读“市场主体登记”的政策。消防救援部门对申办校外培训机构“应达消防要求”作了宣讲。

  最后,教育局分管领导和与会者共同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并作总结性发言。

  本次宣讲会现场发放《致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告知书》。要求继续办学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尽快完成消防、场地、师资等方面的整改,并在11月中旬前递交申办办学许可的资料;不再举办、拟退出培训市场的机构须在2023年11月30 日前完成所有在读学员的课程消课、教师工资发放、场地租金清算等工作。告知书明确指出,对于2023年12月1日之后仍在开办的无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相关部门将按照擅自举办民办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依法予以查处。

  下一步,鹤山市教育、市监等部门将积极引导机构合规经营、规范办学,进一步构建有序、稳定、健康的校外培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