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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鹤山市本级第三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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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21年鹤山市本级第三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由于本年年中上级考核项目及刚性支出需求增加,主要包括:PPP项目支出增加12,000万元、做实职业年金增加8,400万元、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等工程项目委托代建费增加5,8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收支缺口增加1,500万元,上级新增下达的一般及专项再融资债券转贷资金,加上土地出让收入不达预期,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现对市本级财政预算进行第三次预算调整。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事项

  (一)收入预算主要调整事项。

  1.根据江财债[2021]63号,上级下达我市再融资债券转贷资金,债务转贷收入比第二次预算调整增加35,800万元。调整后,债务限额、余额符合有关规定。

  2.根据实际情况,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815万元。

  (二)支出预算主要调整事项。

  1.根据实际支出需求,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第二次预算调整增加28,956万元。

  2.债务还本支出比第二次预算调整增加35,800万元,主要是上级下达的再融资债券转贷资金用于还本支出。

  (三)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规模由445,680万元调整至544,742万元,比第二次预算调整增加99,062万元,具体项目变动情况详见附件。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事项

  (一)收入预算主要调整事项。

  1.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182,715万元,调减56,374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整为172,154万元,调减 58,090万元,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控等因素的影响,土地出让进程不达预期;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整为6,736万元,调增1,736万元,主要是根据建设项目报建情况调整;

  (3)彩票公益金收入调整为761万元,调减20万元,主要是调减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

  2.调增债务转贷收入。根据江财债[2021]58号,债务转贷收入调整为260,898万元,比第二次预算调整增加78,400万元,为上级下达我市再融资债券转贷资金。调整后,债务限额、余额符合有关规定。

  (二)支出预算主要调整事项。

  1.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233,251万元,调减33,070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预计65,422万元,调减33,009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短收,相应的调整支出;

  (2)债务付息支出调整为8,413万元,调增814万元,主要是根据实际专项债券付息需求调整。

  2.调减调出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调整为55,000万元,调减67,000万元。

  3.债务还本支出。债务还本支出调整为110,900万元,调增78,400万元,主要是上级下达的再融资债券转贷资金用于还本支出。

  4.增上解上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调整为12,800万元,其中:深茂铁路(深圳至江门段)项目、南沙港铁路兼顾客运项目和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债权资金上解8,200万元,江门市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统筹资金上解4,600万元。

  (三)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调整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规模由425,387万元调整至449,292万元,比第二次预算调整增加23,905万元,具体项目变动情况详见附件。

  若实际收入不达预期目标,则按项目先急后缓的原则安排支出。

  附件:1.2021年鹤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表

  2.2021年鹤山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

  3.2021年鹤山市全市财政预算调整情况总表



鹤山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