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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鹤山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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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由于上级下达我市2021年第1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情况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1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的通知》(江财债〔2021〕23号),下达我市2021年第1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7.5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券额度),其中4月份下达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4.9亿元。新增债券资金计划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林水利、市政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

  二、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额度情况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再融资债券额度的通知》(江财债〔2021〕9号), 下达我市2021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额度6.483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2336亿元、专项债券3.2498亿元),用于偿还2021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由于2021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已按预计数编列再融资债券预算6.483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2336亿元、专项债券3.2498亿元),不需要进行预算调整。

  三、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上述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和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列入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管理。根据上述情况,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不需调整;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额由年初预算275,387万元调整为350,387万元,调增75,000万元,收支平衡。

  专此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市人大已于6月18日批复同意)

  附件:2021年鹤山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