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共和镇顶香食品商行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案
当事人委托四川双流四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干煸肉丝油辣椒”,并提供标签给四川双流四哥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外包装,所提供的注册商标“顶香家族”核定使用商品不包括“油辣椒”,且当事人无法提供“顶香家族”可以使用在“油辣椒”商品的有效商标注册证,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2021年7月,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没收违法经营额285元,并处罚款4000元。
附件:
相关稿件:
鹤山市共和镇顶香食品商行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案
当事人委托四川双流四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干煸肉丝油辣椒”,并提供标签给四川双流四哥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外包装,所提供的注册商标“顶香家族”核定使用商品不包括“油辣椒”,且当事人无法提供“顶香家族”可以使用在“油辣椒”商品的有效商标注册证,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2021年7月,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没收违法经营额285元,并处罚款4000元。
附件:
相关稿件:
主办: 鹤山市人民政府 承办: 鹤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鹤山市网络信息中心
粤ICP备05080285号-1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93号 网站标识码44078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