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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鹤山市第七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申请家庭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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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核,以下申请家庭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28日。如有异议,可向我局提出,联系电话:8939659。

序号所属辖区申请人与申请人关系身份证工作单位家庭成员人数家庭人均月收入(元)保障方式是否低保、低收、特困是否退役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单亲妇女家庭人均自有产权面积(㎡)备注
1沙坪麦剑峰申请人440725197xxxxx4817灵活就业4950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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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