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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2020年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共和镇)申请家庭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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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核,以下申请家庭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0月7日。如有异议,可向我局提出,联系电话:8939622。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8日      


序号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申请住房保障 类型

申请日期

1

田鹏

433127198xxxxx1015

公租房

2020年9月

田兆林

433127196xxxxx1013

彭礼梅

433127196xxxxx1028

张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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