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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2020年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共和镇)申请家庭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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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核,以下申请家庭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27日。如有异议,可向我局提出,联系电话:8939622。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8日      



序号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申请住房保障 类型

申请日期

1

彭英燕

440921198XXXXX8525

公租房

2020年4月

王磊

610431198XXXXX3010

王思妍

610431201XXXXX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