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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沙坪城区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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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鹤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为符合我市沙坪城区保障性住房资格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的25户申请家庭(公示期: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7月5日)。

  二、配租时间、地点和方式

  配租时间: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开始

  签到时间: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9:20

  配租方式:按申请家庭与房源1:1比例摇珠配租。

  三、配租房源:

  具体房源和户型、建筑面积如下:

户型

房屋地址

建筑面积

一房型

新村31号

29.60㎡ 

新村31号之一

36.50㎡

新村32号201房

29.60㎡ 

新村32号202房

36.50㎡ 

新村90号

42.60㎡ 

新村94号

33.70㎡ 

新村77号

44.25㎡ 

新村76号

44.25㎡ 

两房型

惠民苑1号204房

57.81㎡ 

惠民苑8号301房

57.81㎡ 

惠民苑2号404房

57.81㎡ 

惠民苑4号502房

62.70㎡ 

惠民苑3号601房

57.81㎡ 

惠民苑2号601房

57.81㎡ 

惠民苑3号602房

62.70㎡ 

惠民苑8号404房

57.81㎡ 

新航路78号至十一201房

44.57㎡ 

新航路78号之十二304房

44.57㎡ 

新航路78号之十一401房

44.57㎡ 

新航路80号501房

61.53㎡ 

新航路112号603房

56.69㎡ 

新航路112号704房

62.38㎡ 

新航路80号304房

60.87㎡ 

新航路78号之十二401房

45.30㎡ 

新航路112号604房

62.38㎡

  四、配租程序

  结合申请家庭的人口及代际情况,配租程序按以下顺序进行:

  (一)特殊情形优先安排:四户家庭由于申请成员具有伤残或疾病等行动不便情况并提出了低楼层申请,经审核符合优先安排政策规定,故优先安排低楼层房源。其中,三户家庭为1人或夫妻2人,拟安排一房型房源(新村31号之一、新村90号、新村94号)。另外一户家庭包含两代家庭成员,拟安排两房型低楼层房源。

  (二)一房型房源配租:申请成员为1人或夫妻2人的配租一房型房源。

  (三)两房型房源配租:申请家庭成员间代际为两代以上(包括两代)的家庭配租两房型房源。

  五、摇珠过程工作安排

  (一)对号入座:选房人签到时,工作人员根据选房人的《配租证明》序号发放对应的号码牌,选房人对号入座。

  (二)摇珠选房:选房人根据主持人叫到的顺序号,持号码牌按顺序摇珠,经主持人确认后,选房人即选中与该房号球对应的房屋。

  (三)结果确认:选房人持房号球和号码牌到确认处签领《配租结果确认书》,将房号球和号码牌交回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将每个选房人的选房结果公布在《分配结果公布栏》。

  (四)租赁手续:申请人根据《配租结果确认书》的有关指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租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