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鹤自然资征地字〔2026〕24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鹤山市2026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79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为了实施城镇建设规划,拟征收位于鹤山市共和镇铁岗社区的集体土地,用于排水用地用途。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鹤山市共和镇铁岗社区(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鹤山市共和镇经济联合总社的集体土地0.0370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1月15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鹤山市2026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79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征地实施单位: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 鹤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6日
鹤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鹤自然资征地字〔2026〕24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鹤山市2026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79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为了实施城镇建设规划,拟征收位于鹤山市共和镇铁岗社区的集体土地,用于排水用地用途。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鹤山市共和镇铁岗社区(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鹤山市共和镇铁岗村矮山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6297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1月15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鹤山市2026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79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征地实施单位: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 鹤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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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鹤山市2026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鹤山市2026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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