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意向用地单位申请和市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划拨方式提供用地,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申请单位 | 位置 | 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划拨价款 |
HHB2023-0013 | 鹤山市水利局 | 鹤山市沙坪街道玉桥村民委员会 | 12296.86平方米 | 公用设施 用地 | 无偿划拨 |
HHB2023-0014 |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鹤山市址山镇云新村民委员会 | 7332.38 平方米 | 供水用地 | 无偿划拨 |
宗地公示期为10天(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
联系电话:0750-8812933
联 系 人: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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