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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奥思卡眼镜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 重新审查发证,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鹤山市奥思卡眼镜店(许可证 号:粤江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10056 号)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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