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统筹开展鹤山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近日,市民政局召开鹤山市2021年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会议。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伟超和各镇(街)公共服务办主任、适老化改造项目第三方机构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民政局副局长李伟超详细介绍了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原则、实施对象、改造内容、实施流程以及资金保障等内容,并就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明确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保证按时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二是要充分认识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各镇(街)基层工作人员和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相互配合,保证本次改造工程能顺利进行。
接下来,第三方机构就居家适老化改造流程和注意事项做了进一步详细说明,确保在适老化改造整个过程中做到有效衔接、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是一项重要民生工作,实施对象分为政府资助对象和自费对象两类,其中政府资助对象有三类老人:一是具有本市户籍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二是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三是具有本市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
从今年9月中旬开始,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采取施工改造、设施配置、辅具适配等方式为全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内容包括地面、门、卧室、如厕洗浴设备、厨房设备、物理环境以及老年用品配置等,以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护条件,增强居家生活设施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对加快鹤山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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