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财政所(局),各单位:
现将江门市财政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请镇(街)财政所(局)、市有关单位按照省财政厅的通知(详见附件)认真组织本镇(街)、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活动,特别是积极发动财会人员参加,提高参赛率,努力营造我市减税降费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二、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本次参赛成绩符合要求的,能折算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我市会计人员以打印的成绩单作为折算学分的凭证,自行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传,由用人单位审核。
三、请各镇(街)财政所(局),各单位做好本次竞赛情况的统计工作,并在11月30前向市财政局反馈。
联系方式:
市财政局法规税政股 黄倩菁,0750-8812234;
市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办公室 全小云:0750-8812353。
附件:(37)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pdf
鹤山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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