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桥都中国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江鹤环改〔2025〕20号 鹤山市沙坪景旺办公配件厂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江鹤环改〔2025〕20号

  当事人一:鹤山市沙坪景旺办公配件厂

  注册号:440784600295078

  经营者:钱兴明

  经营场所地址:鹤山市沙坪镇黄宝坑开发区

  当事人二:邱寿林

  工作单位:鹤山市沙坪景旺办公配件厂

  经营场所地址:鹤山市沙坪镇黄宝坑开发区

  当事人三:范远军

  工作单位:鹤山市沙坪景旺办公配件厂

  经营场所地址:鹤山市沙坪镇黄宝坑开发区

  当事人四:陈水石

  工作单位:鹤山市沙坪景旺办公配件厂

  经营场所地址:鹤山市沙坪镇黄宝坑开发区

  当事人五:邱小生

  工作单位:鹤山市沙坪景旺办公配件厂

  经营场所地址:鹤山市沙坪镇黄宝坑开发区

  一、 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2025年6月17日至9月5日期间内对鹤山市沙坪景旺办公配件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调查,发现你厂(你们)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2025年6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厂进行现场检查时,你厂正在生产。经调查发现,你厂主要从事木质家具的生产加工,2021年10月,你厂在鹤山市沙坪镇黄宝坑开发区(高岗玩)厂房开始建设木质家具制造项目,同期完成了木工车间的主体建设、主要生产设备安装并正式投入生产;2023年8月份,你厂开始建设喷漆车间,同年9月完成主要生产设备安装并正式投入生产。你厂木工车间的主要生产工艺为开料、打孔、数控铳加工、初步组装、部分贴皮,大部分产品为半成品(待加工的木质家具);你厂喷漆车间的主要生产工艺:灰磨、油磨、喷面漆、喷色。上述木质家具制造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36项“木质家具制造 211*”中的“其他”类型,属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你厂上述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项目便已投入生产。

  经调查发现:鹤山市沙坪景旺办公配件厂共有5位共同经营者,分别为:钱兴明、邱寿林、范远军、陈水石、邱小生。

  以上事实有《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笔录》(共3份),《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共7份),现场检查拍摄的照片、视频若干,你厂提供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关于鹤山市沙坪景旺办公配件厂共同经营者的情况说明》、《关于总投资额的情况说明函》、《原辅材料(含配套溶剂)使用情况说明》、授权委托书、《厂房租赁合同》复印件(共2份)、部分送货单据复印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复印件(共7份),当事人送达地址及通讯方式确认书等为证。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种类

  你厂(你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的规定,我局对你厂(你们)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作出限期改正的决定,改正事项如下:

  责令你厂(你们)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上述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项目即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并限于5个工作日内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三、拒不改正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以上改正事项,你厂(你们)须在收到本决定书即日起执行,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厂(你们)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厂(你们)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地址: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中三号之一江门市人民政府西侧门;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仇小姐                                   电   话:8933791                            

  地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     邮政编码:529700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