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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季度空气质量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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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空气质量状况

      2021年第二季度鹤山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1.2%,其中优占67.0%(61天),良占24.2%(22天),轻度污染占5.5%(5天),中度污染占3.3%(3天),无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天数。(详见表1、图1)

表1   2021年第二季度鹤山市城市空气质量情况表

月份

二氧

化硫

二氧

化氮

PM10

一氧

化碳

臭氧

PM2.5

优良天数

比例(%)

4月

10

29

52

1.2

161

24

90.0

5月

8

13

27

0.9

110

14

93.5

6月

7

17

29

0.8

148

14

90.0

季度均值

8

20

36

1.0

152

17

91.2

年均二级标准

GB3095-2012

60

40

70

4

160

35

--

注:除一氧化碳浓度单位为毫克/立方米外,其他监测项目浓度单位为微克/立方米。


图片1.png


图1    2021年第二季度空气质量级别分布

二、首要空气污染物

      2021年第二季度主要污染物为臭氧(O3-8h),其作为每日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比例分为100.0%。

三、空气质量达标率变化

      2021年第二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鹤山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有效天数比例为91.2%,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

      鹤山市区SO2、NO2 、PM10、CO和PM2.5达到国家日均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均为100%, O3-8h达到国家日均二级标准天数比例为91.2%。(详见图2)


图片2.png


图2    2021年第二季度鹤山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同比变化情况

【说明】

1、本报告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等有关规范要求,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评价。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六项污染物浓度限值如下表所示:

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一级

二级

SO2

年平均

20

60

微克/立方米

24小时平均

50

150

1小时平均

150

500

NO2

年平均

40

40

24小时平均

80

80

1小时平均

200

200

CO

24小时平均

4

4

毫克/立方米

1小时平均

10

10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00

160

微克/立方米

1小时平均

160

200

PM10

年平均

40

70

24小时平均

50

150

PM2.5

年平均

15

35

24小时平均

35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