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恒盈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家用型过滤材料450吨、净化装置配件350吨、环保设备过滤配件4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10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94090
传 真:0750-8871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门市恒盈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家用型过滤材料450吨、净化装置配件350吨、环保设备过滤配件400吨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共和镇猫山一路8号之一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恒盈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江门市恒盈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拟位于鹤山市共和镇猫山一路8号之一,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年产家用型过滤材料450吨、净化装置配件350吨、环保设备过滤配件400吨,主要生产工艺:除膜、切割、波浪化、冲压、钻孔、组装、包装。 |
环评机构 | 广东驰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①项目生活污水近期经三级化粪池+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的限值标准和冲厕、车辆冲洗的限值标准的较严者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冲厕,不外排;远期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共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喷淋废水、冷却废水)作为零散工业废水交由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不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附件:
相关稿件:

政务微博
鹤山政府网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