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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江门市东堂新能源汽车配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U铁1300吨、T铁1200吨、华司7460吨、五金产品配件4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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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市东堂新能源汽车配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U铁1300吨、T铁1200吨、华司7460吨、五金产品配件4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94090

  传    真:0750-8871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东堂新能源汽车配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U铁1300吨、T铁1200吨、华司7460吨、五金产品配件40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鹤山市双合镇蒲塘工业区

建设单位

江门市东堂新能源汽车配件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江门市东堂新能源汽车配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U铁1300吨、T铁1200吨、华司7460吨、五金产品配件40吨建设项目位于鹤山市双合镇蒲塘工业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633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1448.28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U铁、T铁、华司、五金产品配件制造,年产U铁1300吨、T铁1200吨、华司7460吨、五金产品配件40吨,主要生产工艺为脱脂、酸洗、磷化、皂化、喷砂、退火等。

环评机构

江门市创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的限值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清洗,不外排。
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鹤山市双合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者后,排至鹤山市双合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水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化学混凝法+厌氧生物法+好氧生物法+MBR)+两级RO处理后回用于水洗槽,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限值要求。
②酸洗工序排放的氯化氢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退火、喷砂工序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③扩建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经采用优化布局、合理布置、隔音和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