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宝伦金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2048万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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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鹤山市宝伦金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2048万个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址山镇东溪飞机场工业区 |
建设单位 | 鹤山市宝伦金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鹤山市宝伦金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拟位于鹤山市址山镇东溪飞机场工业区,项目占地面积3767平方米,年产塑料制品2048万个,主要生产工艺为投料、拉片、吸塑、破碎等。项目所用塑料原料须均为新料,破碎工序仅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及次品,不得外购废塑料及再生料作原材料。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①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自建一体化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 1 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冲厕、车辆清洗标准后回用于冲厕等生活用水;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鹤山市址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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