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塑维智造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中空板345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3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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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塑维智造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中空板345吨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雅瑶镇朝阳大道48号之一首层 |
建设单位 | 广东塑维智造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塑维智造新材料有限公司选址鹤山市雅瑶镇朝阳大道48号之一首层,建设年产塑料中空板345吨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640平方米。主要工艺包括上料、挤出成型、冷却、切割。 |
环评机构 | 中山金粤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挤出废气经“集气罩+垂帘”收集,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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