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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鹤山市雅蓝卫浴实业有限公司年产不锈钢水槽60万个、下水件100万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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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鹤山市雅蓝卫浴实业有限公司年产不锈钢水槽60万个、下水件100万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94090

  传   真:0750-8871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鹤山市雅蓝卫浴实业有限公司年产不锈钢水槽60万个、下水件100万套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鹤山市址山镇迎宾西路2号

建设单位

鹤山市雅蓝卫浴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鹤山市雅蓝卫浴实业有限公司年产不锈钢水槽60万个、下水件100万套建设项目位于鹤山市址山镇迎宾西路2号。主要从事不锈钢水槽及下水件的生产加工,预计年产不锈钢水槽60万个,下水件100万套。厂区占地面积32640.19平方米,建筑面积24716.1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环评机构

广东驰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水帘柜废水、喷淋塔废水、清洗废水、喷枪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址山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址山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址山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址山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②项目喷漆、固化工序废气产生的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喷光油、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注塑工序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苯乙烯、1,3-丁二烯、丙烯腈、甲苯、乙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③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经采用优化布局、合理布置、隔音和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进行收集,加强综合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