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宏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锂锰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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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宏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锂锰电池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桃源镇建桃工业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宏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9748.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7340平方米,项目主要以锂带、二氧化锰、乙炔黑、石墨、聚四氟乙烯浓缩分散液、电解液、清洗剂、水性粘合剂、水性油墨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正极配料、正极涂布、正极辊压、负极卷绕、涂胶水、注电解液、焊盖封口、清洗、喷码、测试、注塑等工序年产锂锰电池(圆柱)6000万只,锂锰电池(扣式)50000万只。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佳信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本项目设有2条电池生产线,配粉区、搅拌区设置密闭间对配料、搅拌、涂布、制粒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和颗粒物进行密闭集气,对注液设备、涂胶设备、清洗机等密闭设备进行密闭集气收集注液、涂胶、清洗和防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烘干隧道炉和干燥箱为密闭设计,烘干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经过直连管道进行收集;电池生产线(涂布、制粒、烘干、注电解液、涂胶、清洗、防锈工序)收集的有机废气由经过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2套“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23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高空排放。项目设置集气罩和软帘围挡对注塑废气收集,注塑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蒸汽发生器设置低氮燃烧,燃烧废气由排气管引至楼顶23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DA006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引至楼顶排气筒排放DA007排放。喷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较少,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金属粉尘产生的颗粒物较少,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通过在池体上方加盖加以控制,臭气浓度、硫化氢和氨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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