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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江门市环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珍珠棉28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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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市环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珍珠棉28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01日至2022年12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行政服务中心38-39号环保窗口 ,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202013

  传 真:0750-8871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环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珍珠棉280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建设单位

江门市环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江门市环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鹤山市古劳镇三连工业区八区2号B座自编号02,租赁已建工业厂房从事珍珠棉的生产,项目占地面积约1956平方米,年产珍珠棉280吨。主要生产工艺为混料、挤出、裁切、覆膜等。

环评机构

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①挤出、覆膜、压袋、粘合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厂界有机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的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②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冲厕、车辆冲洗标准后,回用于冲厕。
③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经采用合理布置厂区,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音等处理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给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签订危险废物协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