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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资产办(国企党委)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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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底至11月底,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巡察工作。2020年5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资产办(国企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4大类别13项主要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并承担整改责任,逐条逐项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了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确保件件有回音。截至7月底,共制定143项措施,已完成整改事项19个,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的事项22个。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指正。

      一、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江门、市委的要求上来,紧紧围绕市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真抓严抓,坚决整改到位。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国企党委书记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研究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的措施要求。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和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确保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

       党委研究制定了《市资产办(国企党委)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市资产办(国企党委)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鹤山市直属国企党委基层党建专项整治方案》和《市资产办(国企党委)基层党建整改清单》,逐项梳理归类,把四个方面整改落实任务细化为41个具体问题和事项,列出问题清单,逐个细化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逐项对账销号,做到了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层层推进落实。

       巡察反馈会后,为了解问题原因,分析问题结症,研究整改细节,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先后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了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排查、党务工作自查自纠、出国境管理规范等专项检查工作,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国资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针对关于党的领导虚化弱化问题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核心意识。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学习的首要内容和班子会第一议题。二是加强领导核心作用。积极沟通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编办,对机构设置进行优化。三是增强班子凝聚力。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由党委会议审议。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定期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组参加党委会议,自觉接受监督并按要求会前报备、会后报送党委会议记录,充分发挥集体智慧。

     (2)关于贯彻国企改革决策部署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下属国企党组织设置,落实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二是制订工作方案,对“僵尸企业”进行分类,分类分批整体推进。截至2020年7月31日,累计出清115户,完成率91.27%。三是积极转变职能。根据市“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规定,出台实施《鹤山市国有企业资产(资金)管理审批权限暂行规定》,对预算审批及权限、基建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和服务采购、股权投资、融资项目、资产处置、资产出租等九个方面的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形成国资体系资产(资金)管理的权力清单。四是细化落实法人治理工作。继续深化完善国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并优化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梳理资产办和国企之间的关系。

     (3)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系统性规划国企整体发展,构建大国资体系。结合市十二届党代会精神,完善国企三年行动方案,启动“三双”战略,着力做大做强做优国企。二是聚焦主责主业。研究制定《鹤山市路灯公司改革工作方案》,加快路灯公司改革重组步伐,加强路灯公司主业运营。三是积极处理近年来被列入异常名录和失信的12家企业。有4家正进行清算注销工作;已完成2家企业的注销工作;有2家企业核准作为三无企业后注销。四是国资公司开展拖欠租金自查工作,将相关情况汇总研究。在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及未来规划要求下,制订各方均接受的租赁方案报批。针对恶意欠租的租户,申请法院执行局协助对欠租租户进行处理。对符合条件的恶意欠租租户列入黑名单,通过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出入境)、媒体予以曝光、手机铃声失信提醒等手段予以惩戒。既化解了纠纷,又防止了国资流失风险发生。五是完善资产办财务制度,规范经费收支。制定了《财务部门及岗位人员职责制度》、《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预算、决算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等十一项制度。六是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国资公司重大投融资计划纳入市资产委会议议程,按市“三重一大”制度执行。

      (二)针对党的建设缺失滞后的问题

      (1)关于基层党建严重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指导。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挂钩联系制度,班子成员各人负责联系3-4个党支部。每季度下基层调研督导,检查上半年工作情况,指导开展相关工作,并为企业出谋划策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加强监督。制定《2020年度市资产办(国企党委)开展党员干部提醒谈话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干部提醒谈话工作。邀请市纪委监委宣传教育室派员为国资系统全体党员作“明纪法、守规矩--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的人”专题讲座,辖下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共计100余人参加。三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将混岗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回资产办(国企党委)机关党支部,参加资产办(国企党委)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五是加强“国企姓党”意识。督促指导下属国有企业将党建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做到“四同步”“四对接”,使国企党建与生产经营高度融合。六是对因历史遗留问题失联的党员,按党章作出处置。经多种途径寻找、核实,多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妥善解决失联党员处置问题。

      (2)关于党务工作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开展专题培训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二是指导党支部开展活动。每月转发组织生活清单,发放组织生活记录样本,指导支部规范记录“三会一课”活动内容。三是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走好第一方阵。开展“扫黑除恶、党员表率”专题主题党日活动、迎“七一”系列活动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和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相关工作,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主题,开展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班子凝聚力。五是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党务公开栏样式供基层党组织参考;同时,建立党务公开工作督查机制,开展经常性检查,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开展1次专项检查。六是规范发展党员程序。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下发发展党员工作指引,引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3)关于选人用人问题反映集中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把好选人用人关,落实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二是规范人员使用,加强干部管理。解决混岗问题,目前已对存在混岗问题的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完善岗位配置。三是对属下所有国有企业领导班子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对长期任职关键岗位的负责人进行轮岗。四是加强出国(境)管理。完善干部职工请(休、补)假、外出报批和出国(境)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对干部职工和各国资公司中层以上人员出国(境)证照进行集中管理。

      (三)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严不实的问题

      (1)关于监督责任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规范资金审批流程,强化对资金的监管。出台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决策制度、程序。二是督促国资公司加强资金管理。联合派驻组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强化国企融资监管。加强投融资队伍建设。招聘具有银行工作经历人员组建国资公司投融资队伍,加强投融资风控。四是学习先进地区国有企业监管经验。组织到珠海市等地区交流,就审计整改和国有企业监管交流意见。五是市国资资产运营小组和市国资综合财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我市国资物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增值税进行核对。建立纳税“分析”预警、“评估”控管和“巡查”检查工作管理模式。同时,聘请软件公司开发专门管理软件,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六是加强税法及财经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多次组织市税务局专管员与国资公司管理层和财务人员进行税法宣讲与纳税辅导。七是召开审计问题专项工作会议。对近年审计整改工作回头看,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预算支出范围,规范预算收支。二是对企业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规范企业列支行为。三是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按照我市颁布的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和公务接待费等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本单位相关费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接待,按规定附接待公函和接待清单。四是召开专门业务会议,组织学习《鹤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公司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有关中央八项规定、财经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强化国有企业“三公”经费管理。五是联合派驻组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检查。对本单位及下属国资公司办公用房、办公用品、家具、设备等进行检查,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不存在超标现象。

     (3)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查摆问题、查根究源。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按照中央规定精神办事,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二是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和考核,提高办事效率。以“零容忍”的态度确保纪律刚性约束,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和下属国资公司员工的纪律意识。

     (4)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开展财务工作专项会议。对近年往来账挂账问题进行梳理。二是结合市审计局审计整改要求,组织开展专门对账工作,核实清楚有关账目。同时,组织开展国资公司往来款专项对账工作,核实公司之间有关账目。对于长期挂账的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上报审批办理核销手续。三是加强对国资公司的现金、财务印鉴、支票等管理。不定期开展抽检,加强审核把关。四是成立以资产办领导班子成员的专项活动小组,对资金管理和使用定期开展自查活动。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并出具自查报告。

     (四)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突出的问题

     (1)关于招标采购监督失察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规范下属国资公司政府采购招标程序,明确流程和规定,建立内控管理制度。

     (2)关于融资风险防控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做实国有企业主营业务。落实《鹤山市推进“大国资”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推动国资公司实体化运作和市场化运作,力争形成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区配套设施建设为主业,污水处理、金融服务、股权投资、公共设施维护以及物业租赁等多元化业态发展的良好局面,持续发展壮大国资公司。二是加强对国资公司融资计划与行为的监管。通过制定措施,对融资项目方面的权限作出明确规定。三是联合派驻组对购买服务、往来款、财务会计处理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完善相关融资手续,切实将纪律日常监督。

      (3)关于资产管理时有失控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开展专项工作会议。对下属国资公司固定资产情况进行清查,按要求处理固定资产账目。二是加强国资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三是加强监督。联合派驻组对购买服务、往来款、财务会计处理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四是通过《鹤山市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试行办法》制定我市国资公司员工的岗位责任制。将资产处置、资产出租等方面问题纳入考核范围,与薪酬水平挂钩。五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力度。与有关物业使用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和《物业使用安全责任书》,明确国资资产物业管理和实际使用单位之间的权责,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六是积极梳理历史遗留问题。通过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台账和司法起诉等方式追回恶意欠租租金及违约金。七是引入现代化管理软件,借助先进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提升国资公司的运营管理水平。对全市所有国资公司的国有资产物业实施统一、有效、规范管理,通过软件预警功能,对租户租金的缴交情况进行监管,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有效管理。七是规范出租物业程序。所有出租物业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租。

       三、从严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巩固深化巡察整改

       市资产办(国企党委)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对于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分析,认真总结反思,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一是抓好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政治能力提升年”各项工作部署,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思想在国资系统结出丰硕成果。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把主题教育中形成的经验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成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

       二是抓好思想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上率下,抓住“关键少数”,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有责必问、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净化国资队伍的政治生态。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坚强战斗堡垒,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是抓好组织建设,持之以恒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紧扣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账销号,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加强检查,防止重复性问题发生;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项目,注重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提升整改实效。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把巡察整改与当前国资改革发展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神,推动鹤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12292;邮政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东升路68号、邮政编码:529700;电子邮箱:czj_zcb@heshan.gov

                                                                                                                                           中共鹤山市直属国有企业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