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一 | 440784006001GB00271 | 地块位置 | 鹤城镇南星村民委员会茅坪村四队233号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 | ||
土地面积 | 70.46平方米 | 出让年限 | 商业用地40年 | 补缴地价款 | 3万元 | ||
权利人 | 何家裕 | ||||||
地块二 | 440784006001GB00275 | 地块位置 | 鹤城镇南星村民委员会茅坪村四队234号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 | ||
土地面积 | 70.30平方米 | 出让年限 | 商业用地40年 | 补缴地价款 | 3万元 | ||
权利人 | 何家顺 | ||||||
二、公示期:2026年4月20日 至 2026年4月25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
邮政编码:529700
联系电话:0750-8812933
联 系 人:梁先生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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