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的通知》(粤财农〔2025〕113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的通知》(鹤财农〔2025〕7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依法依规、公正公开,突出重点、科学分配,注重绩效、规范管理”的原则,将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136万元平均分配下达到雅瑶镇古桥村、龙口镇沙云村、鹤城镇新联村、共和镇泮坑村,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即2026年1月9日-1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鹤山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部门:鹤山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50-8803018。
附件: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分配表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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