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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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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6〕44号)、省卫生健康委的资金分配方案以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6〕94号),现安排202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2.54万元(项目代码10000019Z195110010005)。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收入列2026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公共预算科目。

  二、请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四、该项资金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资金标识为“A040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附件:1.2026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2.绩效目标表



鹤山市财政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