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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培训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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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培训经费的通知》(江财社〔2023〕169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培训经费41,619元(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收入列2024年度“转移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00249)”科目,支出功能科目列“2101506医疗保障经办事务”。

  二、请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培训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财社〔2019〕8号)有关规定,统筹使用好省级补助资金,做好扩面征缴及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培训相关工作。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培训经费情况表

  2.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培训经费绩效目标表



鹤山市财政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