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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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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宅梧镇财政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22〕1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22〕109号)、《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鹤财农〔2022〕52号)以及《关于转下达2022年农村公路涉农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江交规划〔2022〕22号)要求,现下达你镇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2022年江门市鹤山市双合镇布双线-牛尾基村道安防工程等5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村道安防)98,940元,专项用于宅梧镇双龙-塘沟村道安防建设工程补助资金,支出列2022年“2130142农村道路建设”功能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粤财农〔2020〕106号)、《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涉农办〔2021〕1号)等有关要求规范管理、使用涉农资金。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资金依法依规有效使用。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3号)文件要求,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须在年内完成支出进度,按月考核,请加快项目开展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鹤山市财政局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