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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算并提前下达2021年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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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教育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清算并提前下达2021年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0〕140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共6,294,308元,其中:中职国家助学金198,900元、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6,095,408元,列2021年“2050302 中等职业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结合省和本地区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关于清算并提前下达2021年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0〕140号)



鹤山市财政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