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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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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20〕10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145.30万元给你们,并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请列入2020年“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1301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9〕64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19号)以及《广东省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资金管理细则》(粤财农〔2019〕150号)规定,加强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绩效目标管理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的绩效目标一并下达(含江财农〔2019〕141号已提前下达资金)。请切实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结合省级涉农资金及其他可统筹的相关资金,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根据《广东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粤府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如涉及资金再分配到各镇(街)或其它单位,请贵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报市财政局,并联合下达资金补助文件到各镇(街)或其它单位。

  五、根据《关于盘活我市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鹤财预〔2015〕5号)要求,请贵单位加快项目开展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逾期2年未拨付资金将按有关规定由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附件:《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20〕107号)



鹤山市财政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