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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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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一批)的通知》(江财教〔2020〕8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专项资金合计91万元。列2020年“2070299其他文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请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一批)的通知》(江财教〔2020〕81号)

  


鹤山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0日